根據財政部等四部委辦公廳《關于開展2016—2022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申報工作的通知》(財辦建〔2025〕17號)要求,我廳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申報工作。共收到南京等8個設區市上報的南京金龍客車制造有限公司等17家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2021-2022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中央財政補助資金清算申報材料,涉及5727輛新能源汽車,申請清算資金6299.4924萬元。
按照清算通知要求,我廳組織對上述17家企業的申報材料進行了審核,對申報企業和車輛進行了財務審查和重點抽查。根據資料審核、財務審查和重點抽查結果,上述17家企業5355輛新能源汽車符合申報要求,共申請清算資金5945.5726萬元,現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4日。公示期內如有異議,請及時與省工信廳聯系,聯系電話:025-69652834(業務咨詢)、025-69652843(信訪舉報)。
附件:江蘇2021-2022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申報省級公示表
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5年7月18日